《趕鴉上架》
撿了人家一支不要的智慧型手機
雖然玩得糊裡糊塗卻也新鮮得不得了
這高興才不多久就知道為什麼人家要遺棄它
原來它老愛當在那兒不動甚至電話也罷工
一氣之下我也懶得理它
又不是買不起新的何苦要受它的氣
二話不說來到電信局花近萬元新台幣帶回一支全新的
全新的表示我又得重新摸索操作
〝賴〞來〝賴〞去〝這個很快可以上路
拍照的設定又陷入迷糊
昨日硬是趕鴨子上架帶著它去新海濕地試鏡
其實它不是鴨子
真正鴨子是擁有這支手機的主人
Ps: 鴨子與烏龜雕刻是志工朋友(麗華作品)
↑
烏龜說: 小女人妳慢慢來不急,
麗華花了三個月,我才從一塊木頭化成這身的打扮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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